“十二五”期间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

  • 2012-01-06

        记者从1月5日在京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,三年医改取得了重大进展,人民群众通过医改得到更多实惠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,理顺补偿机制,全面完善、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。

 

 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指出,三年来,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有所缓解。城乡居民开始享受到低水平、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。我国居民健康指标继续改善,已进入较快改善时期,这是老百姓得到的最大实惠。同时,医改在一定意义上重新构建调整了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。目前,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,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达到了95%以上。

 

  在谈到“十二五”期间深化医改时,陈竺强调,当前改革进入了深水期,体制机制性矛盾凸显。当前医药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性弊病在于以药补医。这一机制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,造成了药品滥用,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,腐蚀和伤害了队伍,必须彻底根除。

 

  会议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政府领导,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,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,稳步推进价格改革,争取“十二五”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这一弊端。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,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,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年推开。同时,要用总额预付、按病种、按服务单元、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,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。

 

  会议指出,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。要统一药品采购平台、统一采购办法,实行质量优先、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。要逐步将耗材、设备采购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。对部分专利药、高值耗材、大型设备探索面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集中采购。对进口产品实行以国际采价为基础的集中采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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