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开征求《医疗器械复检机构遴选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

  • 2026-01-04
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规范医疗器械复检机构的遴选工作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复检机构遴选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是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。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(附件2)反馈至qxcygl@nifdc.org.cn,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“复检机构遴选规定—意见建议反馈”字样。

        附件:

        1.《医疗器械复检机构遴选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

        2. 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




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
2025年12月30日


附件1.doc

附件2.doc




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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