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含光源的近视控制、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的通告

  • 2025-07-17
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加强含光源的近视控制、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,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《含光源的近视控制、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》(以下简称指导原则)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申请人应当按照指导原则确定含光源的近视控制、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。
        特此通告。

国家药监局

2025年7月11日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5号通告附件.docx



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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