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制说明:为贯彻落实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》,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,按照“成熟一批、发布一批”的工作思路,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《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及其映射关系表,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662个主项目、114个加收项、7个扩展项。下一步,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参考《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,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,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,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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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医保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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